规章制度

武汉理工大学襄阳示范区和湖北隆中实验室实验室应急管理制度

 时间:2025-06-06


为保障襄阳示范区和湖北隆中实验室(以下简称“示范区(实验室)”)正常和安全运行,应对可能发生的重大事故,迅速、有效降低和控制安全事故造成的危害,最大限度减少财产损失,保障师生人身安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主席令第25号,2024年修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2013年修订)《武汉理工大学实验室技术安全管理办法》(经2018年第10次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等相关文件为指导,结合示范区(实验室)实验室实际情况,制定本应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示范区(实验室)成立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对示范区(实验室)安全稳定工作负全面责任,负责统筹推进各实验室应急管理能力建设、并主导现场应急处置及善后工作。实验室负责人为实验室安全应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须落实本实验室应急预案制定、应急能力建设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及时、准确上报安全事故,并负责现场急救指挥。

第二条应急管理制度为示范区(实验室)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及各类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提供基础参考各实验室须结合专业特点行制定更为专业化、具体化,且具备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应急预案涉及特种设备的实验室制定特种设备应急预案。

第三条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实验室人员须强化安全意识,充分认知事故危害,掌握防护与应变措施,坚持预防为主,切实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第四条坚持先救人、后救物;先制止、后教育;先救治、后处理;先处理、后报告的应急处理原则。

第二章事故处理程序

第五条实验室安全事故现场人员须立即拨打示范区(实验室)报警电话07106197110,并依据相关应急处置办法,安全、规范地开展紧急救护工作,视事故情况立即拨打110(公安)、120(医疗急救)或119(消防)电话求助;同时立即向实验室负责人报告,实验室负责人上报领导小组。

第六条实验室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须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指挥抢救与抢险工作,把损失、损伤减少到最低限度;领导小组应迅速组织、协调现场施救,并向学校相关职能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第三章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第七条实验室所涉安全隐患主要源于研究生实验活动及科研项目。针对常见类型事故类别,须按照以下应急预案执行:

一、实验室火灾应急处理预案

1、发现火情后,现场工作人员须立即确定火灾位置,初步判断起火原因(如涉及压缩气体、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物品、自燃物品等),明确火场周边环境状况,评估是否存在重大危险源及引发次生灾害的风险。第一时间拨打示范区(实验室)报警电话(报警时须清晰说明失火单位名称、具体地址、起火点位置、燃烧物名称、火势大小、现场危险品情况),并迅速上报实验室责任人及领导小组。

2、现场工作人员应明确基本救灾方法,立即采取措施控制火势蔓延,依据火灾类型选用适当消防器材扑救:包括木材、布料、纸张、橡胶以及塑料等的固体可燃材料的火灾,可采用水冷却法;易燃可燃液体、易燃气体和油脂类等化学药品火灾,使用大剂量泡沫灭火剂、干粉灭火剂将液体火灾扑灭;带电电气设备火灾,应切断电源后再灭火,因现场情况及其他原因,不能断电,需要带电灭火时,应使用沙子或干粉灭火器,不能使用泡沫灭火器或水;可燃金属,如镁、钠、钾及其合金等火灾,应用特殊的灭火剂,如干砂或干粉灭火器等来灭火。

3、实验室责任人及领导小组接到通知后须立即赶赴现场实施专业灭火。如火情无法控制,须立即拨打119火警电话,并安排人员在显著位置引导消防车。应急处置须严格遵循“救人先于救物”原则。根据潜在危险化学品事故的类别及危害程度,划定危险区域,对事故现场周边区域实施隔离和人员疏导。

4、火灾处置完毕或公安消防队接管现场后,实验室负责人须及时清点人员及已疏散的重要物资,核实人员受困情况与待疏散重要物资,并将完整情况上报示范区(实验室)及学校相关部门。

二、实验室触电应急处理预案

1、现场人员须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保护触电者生命,首要任务是迅速切断电源。在触电者脱离电源前,救护人员严禁直接肢体接触。脱离方法包括:立即关闭电源开关;若开关较远,用干燥的木橇、竹竿等绝缘物挑开电线或带电设备;穿戴多层干燥衣物或站立干燥木板等绝缘物上,拖拽触电者干燥衣物部位脱离电源。

2、脱离电源后立即判断伤者意识状态:神志清醒者,就地平躺观察,禁止活动;神志不清者,保持仰卧体位,并通畅气道,每5秒呼叫或轻拍肩膀,严禁摇动头部。

3、触电者出现意识丧失或呼吸停止时,立即实施心肺复苏。持续操作直至患者恢复自主呼吸和心跳或专业救援人员到达。同步联系医务室、拨打示范区(实验室)报警电话,并上报实验室责任人及领导小组。

三、机械伤害应急处理预案

1、发现伤害事故后,立即切断设备电源并呼救。实验室责任人根据伤情指挥救援。

2、重伤患者立即拨打120或送医,同步报告领导小组;一般外伤经基础止血包扎后送医,断指事故需止血并洁净保存断指(干燥冷藏)后同步送医;骨折伤者须先行伤肢固定再转运。

3、发生设备卷入事故时,立即断电停机(严禁倒转设备),优先拆除设备取出伤者,无法拆除时报119救援,全程防范二次伤害。

四、实验室化学灼伤应急处理预案

1、皮肤接触强酸/强碱:立即以大量流动清水持续冲洗≥15分钟,酸性灼伤采用2%-5%碳酸氢钠溶液中和,碱性灼伤采用2%-5%硼酸溶液中和,完成处理后根据伤情送医。

2、化学物质溅入眼部:即刻撑开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自颞侧向鼻侧冲洗≥15分钟(严禁紧闭眼睑),冲洗后立即送眼科专科治疗。

3、被污染锐器损伤:立即用皂液流动水冲洗伤口并由近心端向远心端挤压排血,以75%乙醇或0.5%碘伏消毒。如伤势危重时立即拨打120,并上报实验室负责人和领导小组。

五、突发性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1、锅炉爆炸:立即抢救伤员并扑灭火源,同时立即联系消防部门到现场处理。实验室负责人或安全员在安全前提下必须切断电源、水源和管道阀门,转移易燃易爆物品,组织人员通过安全出口撤离。

2、压力容器泄漏:从上风向逼近漏气点,立即熄灭明火并切断电源。关闭漏气点上游阀门;大量泄漏时迅速疏散现场及附近人员,并消灭火种、关闭电源与通讯设备。

3、气瓶火灾:胶管/炉具漏气起火,应立即关闭角阀;阀门漏气起火,用湿织物覆盖隔绝空气。火势失控时,采用砂土覆盖或灭火器等压制火势。

4、电梯紧急处置:运行失控,按下急停按钮,采取屈腿弯腰放冲击姿势,通过警铃/应急电话求救;发生火灾时,将电梯降至安全楼层(通常为着火层下方楼层),疏散乘客后断电灭火;电梯在运行中突然发生停车困人时,按下急停按钮,通过通讯设备求救,救援人员手动盘车至平层后开门营救。

5、领导小组须及时、如实向特种设备监管部门报告特种设备事故,并按照“四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原则,分析原因,完善措施。

第八条事故应急响应终止后,实验室责任单位须完整记录事故过程、损失及相关情况并建档备案至领导小组,经现场调查后实施善后处置及现场恢复,并组织事故分析会议,总结经验教训并制定整改方案。

第四章附则

第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条本制度由襄阳示范区管委会负责解释。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地址:襄阳市东津新区鹿鸣路101号
电话:0710-6167113
域名:xysfq.whut.edu.cn
版权所有:武汉理工大学 湖北隆中实验室

  • 襄阳示范区

  • 隆中实验室